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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202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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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2025年面向山西省内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遵循“人才强校、质量立校、专业建校、和谐办校”的办学方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人文素养、较强发展潜力以及突出专业特长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山西省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领域输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程序规范、录取结果公正。同时,学校通过官方网站、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拔优秀新生。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尊重考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同时兼顾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学校专业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考生与学校的“双向选择”和“双赢”局面。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代码:01151;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办成人教育,开展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
第八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53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该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代表性。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闭会期间,招生工作领导组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全面统筹和协调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该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职责
章程拟定:根据招生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明确招生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经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计划编制:根据学校批准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需求,编制详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宣传策划:制定招生宣传方案,策划和组织各类招生宣传活动。设计制作招生宣传材料,如招生简章、宣传海报、视频等,通过学校官网、社交媒体、招生咨询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专业优势、招生政策等信息,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咨询服务:在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和在线咨询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为他们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招生信息和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
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学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负责考生的录取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和新生录取名册的整理归档,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数据统计与分析:负责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和录取结果,为学校的招生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招生计划落实情况、招生录取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户籍、学籍均为山西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3+2”中高职衔接专业者,须为山西省内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参加当年中考。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者可能被分配至其他未满专业。
第十四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 应届初中毕业学生:规定时间内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名手续(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往届初中毕业学生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一寸照片,直接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普通中专和“3+2”中专段免学费(按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3+2”高职段按合作高校标准收费。其他相关费用按入学实际发生收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收取书费、住宿费、床铺物品及校服费。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校助学: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对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入学时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免交教材、校服等费用;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帮扶,绝不让任何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奖学:国家对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孤弃、残疾、特困救助、烈士子女等))均可享受,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学校奖金:新生有英才奖学金、励才奖学金;在校生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技能大赛、文明风采、书画作品比赛、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朗诵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体育竞赛等单项奖学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人成才。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山西省教育厅验印的中专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毕业证书。通过“3+2”转段考试者,升入合作高校继续深造。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为2025年招生的基本文件,未尽事项,详见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539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sgtzyxx.com/
招生咨询热线:0354-2518656
邮政编码:030620
招生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635444100
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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